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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清理城区占道经营二手车的通告

发表于2015-11-06

   为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秩序,维护道路交通安全,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出行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松原市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松政办发〔2012〕21号)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市政府决定对城区范围内违规占道经营二手车的行为实施集中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凡在本市城区内从事二手车经营的企业和从事交易的个人,均须遵守本通告
二、清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:占用城市道路、绿化带、停车场、停车泊位等场所,从事二手车交易和展示的。
三、违规停放车辆的经营业户(个人)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将车辆移走。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移走的,将由交警、市容等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拖离,相关费用由其经营者承担。
四、妨碍、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五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政府要修整松原的车辆啦~~~~

发表于2015-11-12

是该好好管管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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